甲方: 中共嘉定镇街道李园一村社区总支部
乙方: 中共嘉定区普通小学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丰富社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提高社区精神文明创建水平,积极建设平安、和谐、文明社区,经双方充分研究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共建目标:通过开展文明共建活动,进一步密切文明单位之间的关系,做到在物质文明建设上相互帮助,在精神文明建设上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精神文明创建水平。
二、共建原则:坚持自愿平等、互相支持、共同进步的原则。
三、共建内容:双方结合实际,积极搭建公益服务平台,在社区开展青少年教育活动,如敬老助残、助学帮困、拥军优属、文体娱乐、社区公益劳动、社区调查活动、精神文明宣传等活动,学校与社区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实现资源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期限为三年。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约单位(盖章) 乙方签约单位(盖章)
签约人: 签约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