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普通小学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1、 体育器材设备应在学校体育教师中指派专人进行管理。

2、 认真做好体育器材设备的登记,做到账、卡、物相符,对报损的体育器材应按照报损程序处理。做好体育器材的维修、损坏、赔偿登记工作。

3、 对保管室内的体育器材应分类上架存放整齐,保持室内的干燥通风。做好对户外固定体育器材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应该及时维修解决,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 按照体育课程标准和教学需要增添体育器材,由管理人员负责向学校申报添置计划。

5、 学生上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期间,禁止用手中体育器材相互打闹嬉戏,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 爱护体育器材,如遇非正常使用损坏的体育器材,应照价赔偿。

7、 体育器材一般不得外借,如需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外借器材如遇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

8、 每次教学器材使用完毕之后,要检查器材的数量和完好情况,并有序摆放,关好门窗。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器材损坏丢失,由管理人员负责赔偿。

9、 体育器材管理人员因工作发生变动时,应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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