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小学学生资助工作家长告知书

一、资助对象

本市户籍的以下七类学生:

1.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2.特困供养人员;

3.烈士子女;

4.孤儿;

5.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

6.随班就读并持《残疾人证》的适龄残疾学生;

7.符合申请免费营养午餐的学生。

二、资助内容

1低保、特困、烈士、孤儿、残疾学生免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

2、低收入家庭学生,免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中的餐费和课外教育活动费。

3、学生本人是农业户口或父母(监护人)一方是农业户口(外地户口也可),免代办服务性收费中的餐费。

三、资助标准

按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据实免除。

 

嘉定区普通小学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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