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小学体育活动安全制度

1、集体体育活动必须在老师带领下进行活动,不得擅自行事。

2、参加体育活动要身着运动服或轻便装,运动鞋或旅游鞋(软底),不准随身携带钥匙、金银饰物等在运动时容易造成伤害的物品。

3、活动时发现有器材损坏或不安全的情况,及时向体育活动组织者汇报,采取更换或维修的措施。

4、遇到伤害事故时,应根据学校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及时处理。

 

体育活动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体育活动安全是学校正常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保证。

体育活动组织者在组织开展体育活动前,要认真检查活动场地与器材的情况,如有损坏及时报修,严禁出借,确保学生体育活动的正常开展。

体育活动组织者要严格按照课堂教学规范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根据学生的体质现状安排适当的体育活动,在活动中要有高度的防范意识,关注学生的安全。发现学生有违规行为要及时阻止并进行教育。如学生发生意外事故,要根据学校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不得有任何隐瞒与不作为。

活动结束后,体育活动组织者要清点检查学生人数与活动器材,活动器材按发放件数如数收回,发现损坏,及时报修。

若因工作失职出现的问题,由体育活动组织者承担主要责任。学校将根据发生问题程度的轻重与实际情况做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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