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小学场地管理安全制度

普通小学场地管理安全制度

1、体育馆、田径场是教学活动场所,在场地内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瓜皮果壳等。

2、不准乱动场地内所有电气设备,如工作需要,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方可。

3、爱护公物,不准损坏桌椅及其它设备,严禁在墙壁、桌椅上涂画,严禁划、刻、切、戳塑胶面层,拉扯人造草皮。

4、按规定有秩序地在指定门出入,严禁穿钉鞋、高跟鞋、硬底鞋入内活动。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油漆、炸药、鞭炮等)入场。

6、严禁携带具有腐蚀性、溶染性的物品(如口香糖、食品垃圾有色饮料等)入场。

7、学生在体育馆上体育课或训练时,应在场地内进行,禁止上楼和攀爬围栏,每天进行一次清扫,保持场地清洁。

8、严禁在场内随意张贴标语、广告等,损坏场内设施,必须照价赔偿。

9、每次举行活动前,必须检查场内所有设备,并有专业人员值班,操作。

10、综合服务部要对所有设备的增添、减少进行登记,每年核对一次,并及时做好场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11、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不准外借体育馆和塑胶田径场给他人或外单位使用。

嘉定区普通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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