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普通小学关于“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普通小学支部委员会

关于“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

 

为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共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委员会《关于“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教育系统直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备案办法》的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中共上海市嘉定区普通小学支部委员会执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积极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职责范围内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三)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被滥用。

二、事项范围

须经学校党政班子会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重大决策

1.学校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相关重要事项;

2.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措施及重大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3.部门设置与调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安全稳定等重要问题;

4.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奖惩

1.学校各部门中层正、副职的聘任,重要岗位的人事调整,以及校级后备干部人选的确定;

2.校级以上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确定与表彰;

3.学校干部的考核、奖励、分配方案及违纪行为的处理。

(三)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

1.教育资源布局和调整;

2.教育资产的使用、置换、变更等重大事项;

3.学校新建项目、大修项目和设备采购项目;

4.与其它单位和组织合作办学、资源引进或投资合作的重大事项;

5.教育经费财政年初预算、调整预算及决算情况;

6超过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及资金支出的重要事项;

7.其他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项目。

三、主要程序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学校党政干部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以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

集体决策过程应包括以下主要阶段:

(一)酝酿决策

1.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经学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并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实行听证和公示制度,扩大群众参与度。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交学校党政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策。

2.涉及重要干部任免,应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通过公开竞聘、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征求意见等必要程序,提交学校党政班子会议集体研究作出任免决定。校级后备干部、校级以上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确定,学校干部考核、奖励、分配和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均须经必要程序后提交学校党政班子会议集体研究作出决定。

3.涉及重大项目安排,必须由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或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和报告,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学校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使用部门拟定支出计划或报告,经财务部门审查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由学校党政班子会议集体研究。

4.“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

5.提请学校党政班子会议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应按规定程序提出,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议题的有关材料要在学校党政班子会议召开前送达参加人员,并保证其有必要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二)集体决策

1.在学校党政班子会议酝酿讨论“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对讨论事项逐个发表意见。因故未到会的支部委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

2.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讨论意见和党政班子会议的表决意见、理由等情况,应形成会议记录。学校党政班子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结果,应以书面或会议宣布等形式通知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

3.“三重一大”事项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或投票等方式进行,有关部门人员可根据议题内容,列席学校党政班子讨论“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

(三)执行决策

1.“三重一大”事项经局学校党政班子会议讨论决策后,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会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

2.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

3.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学校党政班子会议重新讨论后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学校党政班子会议报告,未完成事项如需党政班子会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

    四、监督检查

为确保“三重一大”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应整合各方力量,从工作程序和实际效果等方面切实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有关规定,根据分工和职责督促分管部门严格执行,及时向学校党政班子会议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将贯彻本实施办法的情况列入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学校党支部要定期向区教育局党委报告“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情况,并对学校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工作负总责。

(二)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除依法应保密的外,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在相应范围内公开。

(三)对未经学校党政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策就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及时向学校党支部报告,必要时可向区教育局党委报告。

五、决策备案

学校要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将决策事项、决策范围、决策形式、决策程序、决策结论、决策实施等以会议议程、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存档备查。相关部门和个人要及时按要求填报和递交《嘉定区普通小学“三重一大”事项讨论表》(附件一)和《嘉定区教育系统“三重一大”事项备案表》(附件二)。

六、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责任:

(一)未按规定内容、范围、程序报学校党政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

(二)因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未按规定履行“三重一大”程序,事后又不及时报告的。

(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决策规则和程序的。

(四)擅自泄露学校党政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的应保密事项的。

(五)因上报不实情况或漏报、瞒报,影响学校党政班子会议作出正确决策的。

    (六)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

    (七)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八)篡改“三重一大”会议记录的。

    (九)其他因违反本办法造成重大失误的。

集体决策失误的,应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分别追究领导集体和个人的相应责任。

属于个人责任的,按以下形式追究:情节轻微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较重、造成一定损失的,责令主要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相关规定,上报上级给予主要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属于领导集体责任的,按以下形式追究:情节轻微的,要召开专题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限期纠正;情节较重、造成一定损失的,领导集体要向上级作出书面检讨;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领导集体请求上级作出调整。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普通小学支部委员会

2016年9月2日

 

 

 

 

 

 

 

 

 

 

 

 

 

 

 

 

 

 

附件一

嘉定区普通小学“三重一大”事项讨论表

决策讨论时间


决策讨论地点


决策讨论事项


参加人员

(本人签字)


 

 

 


决策意见


决定







备注:1、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

      2、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采用一事一议,请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填写表格中“决策讨论事项”及“讨论内容”,并将事项相关的方案等材料附后,及时提交学校党政班子会议讨论决策。


附件二

 

嘉定区教育系统“三重一大”事项备案表(2016年9月起)

备案单位                       (公章)                                            

 

 

事项名称

事项性质

 

决策时间

讨论情况

执行情况

 

备注

重大决策

重要干部任免奖惩

重大项目安排

大额度资金使用

一致通过

少数服从多数

已执行

执行中

未执行

变更决策

1














2














3














4














5














6














7














8














主要领导签名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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