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助学圆梦”工作的通知

各位班主任

2018年区“助学圆梦”助学工作已经启动,我校操作程序如下:

1、班主任排摸班级情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学生品行良好,没有获得任何形式的资助(如享受免费午餐等),可申报助学金。

1)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重病而造成家庭困难的;

2)家庭经济基础差且又遭受天灾人祸,人身和财产遭受巨大损失的;

3)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困难。

2、班主任指导学生家长,根据要求填写《嘉定区学生帮困助学申请表》。(有需要的,请班主任到德研部沈敏仙处领取。)

3、学校成立困难学生助学金评审小组,最终负责审核、确定、上报申报名单。

注:《申请表》请于3月10日(周五)前上交德研部沈敏仙处

 

德研部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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