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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普通小学2021年招生工作办法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嘉定区普通小学2021年招生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依法实施招生入学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和学生的教育服务体系。

1. 公开透明原则

通过学校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号、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区域内适龄儿童告知学校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2. 公平公正原则

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入学。

二、领导小组

1. 普通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甦

副组长:唐晓燕  金雁

组员:王卡娜  吕昊  陈锋

2.  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金雁

组员:所有行政人员 班主任

三、招生计划

一年级招收9个班级,班额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四、划片学区

嘉定镇“环城河以西、横沥河以西-嘉罗公路以北、城中路以东、清河路以南-博乐路以东-启良路以南-金沙路以东-至环城河”的地区。

五、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本校区适龄儿童。(请家长关注3月19日嘉定教育网发布的关于学区划分、入学排序办法等招生细则。)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学校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具体分类如下:

1.  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校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4月23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后,根据划定的学区,凭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及预防接种证等材料报名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  配住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校学区内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3日前至规定地点审验核实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就读嘉定区幼儿园的适龄儿童至就读幼儿园审验,其他适龄儿童至嘉定镇街道教委审验。配住学区内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由嘉定镇街道教委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入学。

3.  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校学区内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嘉定镇街道《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以下简称《回执》)及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到嘉定镇街道教委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嘉定镇街道范围内不接受“人户分离”居住地入学的申请。跨区、跨街镇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根据《2021年嘉定区“本市户籍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安排。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办法,由嘉定镇街道教委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校学区内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及预防接种证等材料,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嘉定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嘉定镇街道公办教育资源不足的,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随迁子女小学就读。

六、排序方法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制定《嘉定区普通小学2021年学生入学排序办法》。

(一)就近入学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 报名本校学区内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2. 报名本校学区内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3. 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校学区内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4. 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校学区内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5. 报名公办小学的本校学区内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20年已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6. 报名民办小学的未被录取的本校学区内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20年已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上述五类情况,依次按照儿童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原则上在同一街镇内安排入学。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决定从2020年起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操作如下:

(1)2020年起,本校区内,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

(2)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即从2021年起,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直至满五年。2020年起建立起始年级新生数据库,2021年申请入学的与2020年数据库比对,一年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2022年申请入学的与2020年、2021年数据库比对,两年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以此类推,到2025年,五年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3)2020年起,同一居住地址如有跨区、跨街镇(即人户分离)及外省市来沪人员租赁房屋,同样按“五年限一”政策规定操作。

(4)不符合“五年限一”条件的人户一致适龄儿童,按同类排序靠后的方式安排入学。

(二)统筹入学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 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

2. 本区户籍户主为适龄儿童(学生)非直系亲属或产权人之一为适龄儿童(学生)非直系亲属(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本人的兄弟姐妹、非亲属等)。

3. 上海户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学生)。

4. 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租房。

5. 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6. 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六类,对提供所在居住地为其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适龄儿童(学生),优先安排。

学校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如仍有空余学额,由嘉定镇街道统筹安排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嘉定镇街道依据区域教育资源和入学需求制定相应入学统筹排序或积分办法,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民办随迁子女小学。

七、信息登记

1.  4月8日前,学校根据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相关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材料审验工作顺利进行。

  2.  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通过者获取小学《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具体根据各幼儿园安排。

3. 家长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4月23日前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的重要依据。

八、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

九、入学验证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5月15日。学校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第二批验证:5月30日。学校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2. 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携带《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学校将核对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簿、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学校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等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十、录取工作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由区教育局和嘉定镇街道按照当年度区、街镇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8月15日前,学校向录取的新生父母(或指定监护人),以短信方式发出入学通知书。

十一、学校承诺

学校实行招生“五不”承诺: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嘉定区塔城路278号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59534683-8010

嘉定镇街道教委电话:59534853

嘉定区教育局咨询电话: 39902051 39902054

嘉定区教育局监督电话: 39902066

 

附:嘉定区普通小学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上海市嘉定区普通小学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嘉定区普通小学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3月20日-26日

举行网上“校园开放日”

3月23日

公布《嘉定区普通小学2021年招生工作办法》

3月25日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

4月8日-23日

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家长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上传学生照片

4月23日

1.    全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

2.    幼升小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就读手续截止日

4月26日-30日

入学网上报名

5月15日

第一批验证

5月20日起

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5月30日

第二批验证

8月10日

1.  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2.  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8月15日前

发放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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