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小党支部与园林绿化管理所签订精神文明共建协议

精神文明同创共建协议

 

甲方:嘉定区园林绿化管理所党支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嘉定区普通小学党支部(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丰富各自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提高各自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倡导关爱他人、关爱自己、关爱社会、互爱互助的良好风气,使文明单位创建单位更好地树立起“诚信服务、奉献社会”的文明形象,并积极创建成文明单位,不断促进本地区和谐社会建设。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共建协议。协议如下:

一、共建目标。通过共建活动,进一步密切甲乙双方之间的关系,做到在物质建设上相互帮助,在精神文明建设上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精神文明创建水平。活动中,甲乙双方要发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建设文明单位。

二、共建原则。坚持自愿平等、互相支持、共同进步的原则。

三、共建内容

1、甲乙双方要以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为重点,以争创文明单位为目标,努力提高结对双方党建工作水平。

2、甲乙双方开展互帮互学活动,通过多种形式通报工作、研讨问题、互相帮助、互相促进、共同提高,从而更有效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3、甲乙双方适时交流党建、爱国主义教育、扶贫帮困等工作情况,相互监督、相互促进。

4、甲方应积极主动定期开展绿化科普活动,向乙方讲授种花养花等知识,提高居民绿化养护管理水平。乙方积极参与甲方辖区内的护绿等公益活动,提供志愿者服务,并按已有文化设施资源给予甲方共享。

5、甲乙双方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协助、支持、配合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6、甲乙双方要共同加强制度建设。要完善联络员制度、定期沟通制度、双向交流制度等。

7、甲乙双方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反馈群众的意见、建议、想法,乙方积极支持甲方政风行风建设。

8、共建起止时间: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为期一年。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

 

 

    甲方:嘉定区园林绿化管理所党支部(盖章)

负责人:陈薇

联系电话:59996575

 

 

乙方:嘉定区普通小学党支部(盖章)

负责人:王琦

联系电话:59538879

 

2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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