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法,懂安全防范,会自我保护

919日,嘉城派出所的民警叔叔们来到普通小学,为五年级的学生带来了一次《学宪法,懂安全防范,会自我保护》的法制安全教育“修身讲堂”。

俗话说,“树有根,根是树木的基础”,《宪法》就是国家所有法律的“根”,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民警叔叔与同学们一起明确了宪法的四项基本原则:

1、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2、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原则。

3、民主集中制原则。

4、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在《宪法》的基础上,国家又制定了《刑法》、《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来维护社会治安,保障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但尽管有众多法律的约束,仍然避免不了社会上会产生不法分子,可能会侵犯同学们的人身安全。因此,除了要懂得法律知识,还要懂得安全防范知识,学会自我保护。本次讲座中,民警叔叔还重点向同学们宣传了爆炸袭击、纵火袭击、枪支袭击和持刀(棍棒)袭击的应急处理办法。让我们一起再来学习一下吧!

爆炸袭击 

一要“趴下”:寻找掩体,降低爆炸伤害,防止吸入过多烟雾;

二要“观察”:有无二次爆炸,否则易成为袭击者的目标,受到二次伤害;

三要“不奔跑”:若身上有着火现象,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

纵火袭击

一要保持冷静,尽快了解所处的环境位置、起火点、起火原因和火势大小;

二用湿毛巾捂鼻口,匍匐前进逃离,紧急时刻呼叫时也不能移开毛巾;

三不要轻易做出跳楼的决定,可扒住阳台或窗台翻出窗外,等待救援,夜间使用照明发射求救信号。

枪支袭击

一要“趴下”:快速掩蔽,快速降低身体姿势;

二要“找掩护”:利用一切可利用元素,如:墙体、立柱、大树干,汽车前部发动机等。不要尝试与子弹赛跑。

持刀(棍棒)袭击

一不能盲目与罪犯搏斗;

二要寻找成年人密集的方向,分散躲避,逃离。并且一边跑,一边大声呼救,目的是呼救,也是提醒,让周围同学赶紧逃离现场,躲避起来。

三要及时拨打110报警(报警时要冷静,说清事件、地点、歹徒人数,联系电话)

以上实用小知识你都记住了吗?尽管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但危险仍然无处不在。“防患于未燃”,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好自我保护技能,应该是我们每个人对自己生命负责的一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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