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小学校内车辆和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普通小学校内车辆和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应加强对校内的机动车辆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未经学校同意,一切社会车辆不得进入学校。车辆必须在规定地点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2、学校门口及停车地点应设置减速和限速标志。在重要路段应设置警示标志和减速垫。划好各类行车标线。保证校内道路交通规范有序。

 

3、机动车辆应定期保养和检测,安全技术状况必须保持良好,公务车辆必须按规定每年进行两次技术验审。

 

4、对公务车驾驶员应加强教育管理,严禁超载、超速、抢行、疲劳驾驶。学校每季度组织驾驶员参加一次行车安全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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