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录播教室管理制度

普通小学多媒体录播教室管理制度

1、多媒体录播教室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除管理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多媒体录播教室设备。

2、管理员要对多媒体录播教室设备做好日常的检查、维护。

3、使用前须预订,使用完毕须关闭设备,清点设备,并做好卫生工作,关闭门窗。有故障及时报修。

4、使用设备要注意安全,如果发现冒烟、异常爆裂声等情况及时报告管理员,不得私自处理。

5、多媒体录播教室设备的报损报废必须按报损报废制度执行。

6、多媒体录播教室设备如发生损坏、丢失或其他事故,应保护现场,及时上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凡因责任事故或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设备的破损、丢失,要按价赔偿。

7、多媒体录播教室设备概不外借。

 

责任人:蒋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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